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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大连化物所先进团支部”、“大连化物所优秀团干部”和“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浏览: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表彰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战斗堡垒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 大连化物所先进团支部大连化物所优秀团干部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大连化物所先进团支部

1)认真落实所团委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得到所在研究室(部)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参评对象: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所的基层团支部。


2、大连化物所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所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积极参加并带动青年开展志愿服务工作,配合研究所发展战略。

参评对象:所团委委员及各研究室(部)团干部。


3、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配合研究所发展战略相关工作。

参评对象:具有我所学籍的研究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团员。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拟表彰2023-2024年度大连化物所先进团支部”7个;大连化物所优秀团干部”8人,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员”20人,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2人。


三、推荐评选的有关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团支部自荐和所团委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工作要结合本团支部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对拟申报支部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并征求所在研究室(部)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被)推荐的团支部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2份)。请于411(星期四)申报表及量化考核表报所团委(请将电子表格一并传到联系人邮箱),由所团委作出综合评估和研究决定。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奕蓉 yironglee@dicp.ac.cn

附件1 大连化物所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 2023-2024年度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附件3 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 2023-2024年度团干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附件5  大连化物所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6 2023-2024年度团员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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