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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辽宁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点击浏览:

各团支部:

为高质量做好共青团辽宁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推荐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省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应是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团的专职、挂职、兼职工作者代表和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显著的工作实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热心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人选推荐程序

省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各团支部结合候选人自荐和基层推荐,认真酝酿推荐人选,于1013日(本周四)中午前向所团委报送推荐名单。

所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情况,组织召开团委扩大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并向党委办公室报备。

三、相关工作要求

1014日(本周五)中午前上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电子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Excel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梁潇   82463301

邮箱:liangxiao@dicp.ac.cn

 

 

 

共青团大连化物所委员会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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